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14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以数字化改革推动防雷安全监管效能提升,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现就加快推进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大力推行数字化监管,推动平台集约、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模式创新、机制重塑,实现治理模式变革和监管效能提升,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为推进气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以破解安全监管难题、堵点为着力点,注重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数字化改革助力管理效能提升。
坚持数据赋能。强化多元数据汇聚融合和开发利用,促进信息开放共享,提升安全监管部门在风险感知、科学决策和行政执法等方面能力。
坚持整体协同。强化统筹集约,全面提升数字化监管集约化水平。加强系统集成,推进平台对接,提升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协同监管能力。
坚持依法监管。将数字化监管纳入法治框架,推动安全监管法治化与数字化深度融合,强化相关法规、标准和配套制度建设,促进监管模式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系统基本建成,配套制度基本健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监管效能明显提升。
到2030年,整体协同高效、数据共享融合、应用场景丰富的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系统更加成熟,数据共享机制、监管制度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数字化监管体系更加完备,监管更加高效。
二、构建智能集约的数字化监管平台
(一)统筹建设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
选取试点省,开展防雷安全监管数字化改革示范。深入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将试点省数字监管平台与全国防雷减灾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整合成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增强平台的开放性,为未来扩充其他气象社会管理事项监管功能预留空间。全国一体化数字监管平台投入使用后,全国气象部门不再进行重复开发建设。
(二)加快推进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
以一体化建设为目标,整合对接各级平台和系统。各省(区、市)气象局要推进数字监管平台与地方相关平台的对接,建立数据资源共享机制和清单,明确共享范围、流程、渠道和方式,纵向畅通气象部门国、省、市、县级监管数据循环通道,横向畅通气象部门与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相关部门监管平台数据共享通道,实现一平台录入、多平台互通共享。强化审管协同,实现审批和监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三)建立健全监管数据体系
建立健全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人员、设备、活动、监管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隐患整改、信用信息、执法检查、跨部门共享归集等过程数据库,构建标准统一、布局合理、管理协同、安全可靠的数字监管大数据体系。利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自然人身份代码,创建全国统一的监管数字码,构建数字化档案,实现“一企一档”“一户一档”。